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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:创新机制促进法治化商业环境

萱萱 体育 2023-10-16 4004浏览 0

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,为促进法治化商业环境,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解决审执信息不畅引发的难题,首创了“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证明机制”,并向一名被执行人的股东颁发了履行出资义务证明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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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推进主题教育,该法院党组积极履行政治责任,制定了“两台账一图表”,并建立了“学习清单”、“调研清单”、“为民清单”以及“问题清单”等“四张清单”,以确保定期跟踪重要任务,推进关键工作,及时解决难题。特别是,该法院关注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望、以及“双一流”法院建设的更高标准,以及审判执行不足的问题。它明确了“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不够高”等“10+1”项整改问题,指定责任人并进行有效管理,以确保问题得以解决,提高工作效能,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。


该法院在工作中发现,根据法律规定,当股东未实际缴纳公司注册资本,而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时,股东需要在未缴纳的出资范围内进行补充赔偿。最近几年,这一情况引发了大量相关案件。由于审执信息联动不畅,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种现象:当某债权人对公司的股东提起诉讼,要求其补充赔偿,股东在履行后,其他债权人又对同一股东提起新的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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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尚民副院长解释说,如果法院简单地裁定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,公司的债权人无法了解股东是否已履行了出资义务,这将导致更多的债权人效仿并提起新的诉讼。此外,不同的债权人提起诉讼后,各法院无法了解执行情况,可能导致重复的判决或裁定,浪费司法资源,也不利于债权人及时兑现权益。


为解决这一问题,节省司法资源,该法院成立了联合调研小组,建立了“为被执行人股东出具履行出资义务证明书”工作机制。如果股东已履行或部分履行出资责任,执行部门可以出具《履行出资义务证明书》。这份证明书不仅可以作为股东出资的凭证,防止诉讼风险,还有助于债权人了解股东的出资情况,为诉讼策略提供合理参考,有效防止“一案结而多案生”,降低诉讼成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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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草并实施了证明书的操作规范,明确了证明书的基本内容、启动程序、审查条件、适用情形等规定,并制定了标准模板,确保文本一致。今年9月,该法院向一家公司的股东颁发了一份《履行出资义务证明书》,正式将这一机制付诸实践,并取得了积极成果。


辛尚民表示,今后,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回应人民对公正和效率的期望,促进共建共治共享,继续致力于维护商业环境,深化主题教育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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